发布时间:2017-01-17 12:21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日前,县委、县政府召开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动员大会,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英明决策。淮滨县工商质监局坚决认真落实好会议精神,强化市场监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狠抓禁放措施落实。
坚决拥护决策。一是禁放是好事,净化空气,符合中央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二是禁放是实事,有益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符合广大群众意愿。三是是省市要求,县委、县政府多次会议研究,反复征求意见,县人大专题调研决策,并组织万人签名活动,是全县各级党政部门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
全面宣传决策。重点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充分运用互联网等媒体和标语、横幅、手机短信、微信、禁放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紧密围绕烟花爆竹集中销售的摊点、燃放地区,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专项抽查检测,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对责任路段组织单位人员逐街、逐路、逐户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积极动员宾馆、酒店、商场、加气站及沿街商铺利用LED电子屏,宣传禁放内容;在审批登记、窗口服务大厅发放禁放告知书,宣传禁放政策,提高群众知晓度和配合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认真落实决策。一是严格市场准入,规范主体行为。严格把好烟花爆竹经营主体资格关,对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必须在其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后,才能核发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对已被取消许可证的企业、零售经营者,及时责令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同时,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巡查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加大烟花爆竹市场巡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突出巡查重点,增加巡查频率。固城、台头、城关3个城区工商所按照五级网格责任制,对辖区内从事烟花爆竹经营主体进行摸底排查,进一步核实经营主体数量,核定“禁鞭”区内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单;对经营烟花爆竹的门店逐个排查,并要求商户:一是尽快处理存货。二是不再进货,尽快结束经营;三是对无证无照从事经营活动、存在安全隐患的销售网点,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监管股立项督办,抓好督导落实,无照经营督导大队,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从事烟花爆竹违法经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反“禁放”规定的案件重点查处,公开曝光,做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不断规范市民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三是畅通维权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设立烟花爆竹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加大消费者对烟花爆竹投诉举报的受理、调处力度。同时,对涉及到消费安全隐患的信息,要认真汇总分析,遇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汇报并果断采取措施,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件的发生,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主动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县委、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维护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县工商质监局义不容辞的责任,主动联系安监、公安等部门,加强信息交流与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提升执法效能,确保中心城区禁止燃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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