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07 15:3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口记者 张亮
“三岁孩子上课期间脸被划伤,幼儿园迟迟不做后续处理。”近日,信阳潢川县市民王先生的投诉称,事情过去了半年多,孩子的脸上依然留下了疤痕,但校方却迟迟不给解决办法。
【起因】女童上课期间脸被刀划伤
据王先生介绍,他的小孩欢欢(化名)今年3岁,在潢川县逸夫小学翠竹园幼儿园上学。
据王先生提供的《潢川县逸夫小学安全事故登记表》显示,2013年4月10号上午,幼儿园老师给孩子准备了很多水果。当时,欢欢的头发没有扎好,就让老师给她扎辫子。老师就把水果刀套上刀套,把刀放在了桌上的角落里,给她扎辫子。就在这个时间,3岁的男孩林林(化名)趁老师不注意,拿着水果刀就往欢欢脸上划了一刀,伤口从右脸额头往下一直到嘴角。
接到幼儿园的电话后,王先生立刻带着欢欢到潢川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简单的处理。
“我把孩子送到学校,学校就应该对她的安全负责。”王先生电话里难以抑制心中的愤怒。从王先生提供的照片来看,欢欢的右眼也差点被划伤。
【治疗】无法复原 脸上留疤
4月11日,王先生就带着欢欢来到信阳市中心医院,医生告诉他,孩子脸上的伤口有20厘米长,治疗后伤口可以愈合,但是会留疤痕,这得靠后期治疗才有可能恢复。
欢欢是个女孩子,脸上留疤痕,对她以后的健康成长是不利的。想到这里,王先生就立刻决定带她去更专业的医院治疗。
4月中旬,王先生带着欢欢来到了位于北京的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这是一家具备三甲资质的整形医院。从该医院出具的诊断说明书来看,建议半年后视恢复情况决定修复手术方案。
11月28号,王先生带着欢欢再次来到了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经过检查,王先生被告知,孩子没法做手术,手术只会带来二次伤害,增加疤痕。
【维权】遭校方躲猫猫
8月份,王先生通过法律诉讼,校方和该学生家长支付了欢欢的治疗费用,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共四千多元。
如今,半年过去了,小欢欢脸上的伤口早已愈合,但是留下了两道疤痕。之前活泼开朗的她,如今变得内向了许多,王先生和妻子都不敢跟她提及脸上的伤,听到这个话题,她就立刻双手捂着脸。
对于欢欢脸上疤痕的修复,以及精神上的伤害,幼儿园方面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学校一直没主动找我解决问题,好像我们有错似的。”王先生说,多次找校方协商解决方案,但对方找各种理由推脱,到现在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态度。
12月17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了潢川县逸夫小学和翠竹园幼儿园办公室,但两部电话均无人接听。
对此,本网将继续关注。
编辑:甘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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