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14 00:56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您好!我们是河南省潢川县粮食局第九粮油贸易中心的职工,现就我们第九粮油贸易中心领导严重违法,暗箱操作、虚假挂牌、低价出售少售国有资产给企业直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实行为与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的事宜向您们作出具体反映,强烈要求市检察院对现任领导进行立案彻查,切实维护我们单位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恳请您们百忙之中给予眷顾,不胜感激!
举报人:田荣菊.1964年5月5日出生 .汉族,系潢川县粮食局第九粮油贸易中心出纳.住该单位家属区
举报人: 李本和.1969年9月18日出生.汉族 ,系潢川县粮食局第九粮油贸易中心职工.住该单位家属区
举报人:刘永荣,1967年1月7日,系潢川县粮食局第九粮油贸易中心职工;住奚店
举报人:刘红兵,1969年7月3日,系潢川县粮食局第九粮油贸易中心职工;住印刷厂家属院
举报人:李锦春,1975年5月23日,系潢川县粮食局第九粮油贸易中心职工;住印刷厂家属院
举报人:王思建,1961年1月23日,系潢川县粮食局第九粮油贸易中心职工;住印刷厂家属院
举报人:刘永芳,1957年12月,日,系潢川县粮食局第九粮油贸易中心职工;住潢师家属院
举报人:胡玉萍,1962年5月25日,系潢川县粮食局第九粮油贸易中心职工;住印刷厂家属院
举报人:郑玲玲,1971年,系潢川县粮食局第九粮油贸易中心职工;住医院家属院
举报人:田青广,1968年7月,系潢川县粮食局第九粮油贸易中心职工;住印刷厂家属院
举报人:田卫东,1971年3月,系潢川县粮食局第九粮油贸易中心职工;住印刷厂家属院
被举报人: 贺保国.男.汉族.51岁,住县棉纺厂院内.现任潢川县粮食局第九粮油贸易中心经理。
被举报人:王世乐.男. 汉族,49岁.系潢川县粮食局第九粮油贸易中心副经理.住该单位家属区。
反映请求
1、依法追究两被反映人与开发商互相勾结,自卖自买私吞国有资产的渎职行为;
2、依法追究两被反映人的相关刑事责任;
3、依法追回被贺保国、王世乐用职工养老保险金为开发商解决几百万的拆迁费用款。
一、企业基本情况:
河南省潢川县粮食局第九粮油贸易中心[该厂原为潢川县印刷厂]是隶属于县粮食局的一家地方国有企业。截止2007年底无资产负债及银行贷款。职工200余人。
二、潢川县第九粮油贸易中心近8263.60平方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暗箱操作,虚假挂牌,低价非法出让违规贱卖少卖的事实:
第九粮油贸易中心领导贺保国、王世乐,借企业改制之机于2009年12月18日,在没有召开全厂职工代表大会表决讨论通过,在职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8263.60平方国有工业生产经营土地 [见潢国用(2004)第04750号国土证],不经过法定的企业民主管理程序,不通过职代会。被暗箱操作、虚假挂牌、违规贱卖少卖给县房地产开发商,该经营土地在国土局挂牌、招标、拍卖程序中其土地面积事实不清严重违法,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我们第九粮油贸易中心工业生产经营土地与县棉纺厂大门南北相对(县棉纺厂拍卖价每平方3200元),而同处于县黄金地段的第九粮贸中心,以市场挂牌、招标、拍卖的方式,将土地(含门面土地20余间)以每平方米1600元价格拍卖。实际面积8263.60平方,挂牌面积7978.9平方,挂牌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有国土证为证。厂房和家属区在完好无损的情况下,以空地形式拍卖与事实不符。贺保国、王世乐与县政府国土局暗箱操作,搞虚假挂牌,利用职权并通过私人关系,使土地面积被直接划悼284.7平方,县政府出让方案潢政土(2009)63号批复被违法操作,面积减少284.7平方,使我们单位直接减少土地收益50余万,在这284.7平方里居住有职工三户,都是自建的二层楼房,每家拆迁要赔偿二套房子,为此贺保国、王世乐与房地产开发商勾结县政府为其减少购地成本200余万,滥用职权进行违法交易。2007年厂里上报的实有职工拆迁住户29户到2009年一下变为24户,在县委礼堂我们强烈要求重新拍卖,贺保国当时就说,开发商说的拆迁费用开发商同意出,单位为何要还要少报几家住户。
我们厂生产经营用地每平方米价格出售与县棉纺厂价格相差近一倍,是县棉纺厂价格的50%,他们自卖自买,搞虚假挂牌,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价格近1000余万元。国有资产被贱卖!令我们广大职工意想不到的是,他们还搞假签名,搞假改制,搞假安置方案,单位开会从来就没有讨论通过卖土地的事!会议不到30人能代表谁?大会组织者刻意操纵,成为行广大职工之名,谋极少数人之利的会议,他们手眼通天、左右着一方土地,剥夺职工应有的知情权、监督权,不经职工大会同意就急不可待的贱卖少卖处置国有土地!我们相信市检察院领导会还我们广大职工一个公理的。相信一定能珍视广大职工控诉和反映,倾听其呼声,对此事立案查处!!我们要告到人尽皆知!告到那些贪官落马!我们强烈要求向开发商追缴补交低价少卖的土地款。
三、第九粮油贸易中心贺保国、王世乐勾结县领导徐宝才严重违法、把工业生产经营土地改变为居民用地的违法事实:
第九粮油贸易中心现有8263.60平方工业生产经营土地 [见潢国用(2004)第04750号国土证],贺保国,王世乐勾结县领导徐宝才暗箱操作。搞“人情地、关系地、权利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使原有20余间门面房商业土地改变为居民用地,拍卖后又改为二层楼的商业用地。利用手中职权为开发商牟取惊人的暴利,不遗余力地在“土地改变用途”上做手脚,在国有土地出让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反《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严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重损企业和职工的利益。
四、第九粮油贸易中心财务管理资金支出情况不明,土地出让金被挪用,要求予以立案查处:
(1).2009年土地出让金收入1350万元,税后入帐还有1079万元,2010年8月县财政局证明第九粮油贸易中心帐户里有355.2万元,从2007年贺保国到单位上任开始就不用会计, 2010年土地拍卖后出纳也不让上班,王世乐集副经理、会计、出纳一肩挑,在仅仅8个月的时间帐上的1079万元,为何变成355.2万元?近725万挪用到哪里去了?土地出让金收入,是给职工买养老金医保金的钱是不能挪用的,我们要求追回被挪用的土地出让金及挪用此款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王世乐在任期间十多年,职工交的养老金个人部分,只有王清洁等5位职工的钱入帐,另外还有其它50多位职工交的养老金个人部分8万元被王世乐贪污,我们要求查明并依法查处追究其贪污公款的刑事责任。
市检察院各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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