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12 10:1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本报讯 1月7日14时10分上课后,光山县南向店乡天灯小学一年级老师黄某发现本班学生杨某,二年级老师李某发现本班学生王某、曹某,三年级老师程某发现本班学生杨某没有到班上课。学校立即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之家长学生未到校上学。得知学生已离家前往学校,学校当即督促家长赶紧找人,并立即组织3名教师沿路寻找。15点30分许,在距离学校2公里处一河沟内,曹某父亲发现有小孩浮在水面。该校教师胡某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15时38分,南向店派出所接到110转警后,立即组织民警赶往现场救援,同时将情况向县公安局和南向店乡党委、政府报告。乡政府、学校、派出所及村委会立即组织打捞。南向店乡党委、政府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光山县委、县政府立即指派3名县级领导赶往打捞现场组织救捞工作。16时30分,4名溺水学生被打捞上岸,经南向店乡卫生院120救护医生检查确诊,4名溺水学生均已无生命体征。
光山县委、县政府已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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