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27 10:26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关于公开征集光山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索 引 号: QH120-0701-2012-0000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发布日期: 2012-5-3
分 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成文时间: 2012-3-23
地 区: 光山县 单 位: 县财政局
光财购〔2012〕2号
关于公开征集光山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
通 知
为了适应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需要,充实、完善我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确保我县政府采购活动规范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面向全县公开征集一批县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欢迎各行业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评审专家的专业范围
(一)货物类。含一般设备、办公消耗用品、建筑和装饰材料、专用材料、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其他货物等技术及管理专业。
(二)工程类。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工程的技术与管理专业;市政公用设施、河湖整治、环保、园林古建筑、城市交通、体育专项设施、钢结构网架、网络、通信、机电安装、装修装饰等工程的技术与管理专业。
(三)服务类。工程概预算、造价咨询、设计、勘察、测量、评估、图纸审查、工程审计、质量检测鉴定、印刷、出版、保险、会议、车辆维修、宾馆管理、财会、法律咨询以及其他服务等专业。
二、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对达不到第二条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商场销售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经县政府采购办审核后,认定为评审专家。
三、评审专家资格的申报
凡符合以上条件规定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均可向县政府采购办自我推荐,也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本行业其他专家推荐。自我推荐或推荐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填写《光山县政府采购专家登记表》。其中,属于所在工作单位(或行业协会)推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推荐的,有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属于本行业其他专家推荐的,应有本行业两名以上(含二名)专家签署推荐意见。
(二)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联系单位:光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6——8856079
光山县财政局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光山县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xinyang.yuduxx.com/guangshan/143361.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