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05 15:44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连日来,县交警大队在易发酒后驾驶的时段组织大量警力,分布在城区各个路口、路段,集中查处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12月15日晚21时30分左右,在凤凰大道与中原路交叉口,两名交警正在警车上对涉嫌酒后驾驶的男子进行酒精检测。利用换装的新型酒精检测仪,不到20秒,检测结果就出来了,上面显示该名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9毫克,属于酒后驾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名男子驾驶证将被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1000 -2000元。
据了解,近段时间以来,县交警大队持续加大科技投入,购置大批酒精检测仪、测速仪、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装备,投入到一线,为民警执法提供便利,对于超速、超员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在15日晚的行动中,截至22时30分,县交警大队共查处酒后驾驶行为15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5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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