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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仁和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自查验收情况的报告
作者:环保局 文章来源:环保局 点击数:1848 更新时间:2012-7-31 10:53:36
2011年10月以来,我县实施了仁和镇2011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止今年5月工程全部完工。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环文〔2012〕71号)及信阳市环保局《关于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信环文[2012]97号)要求,我县组织环保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项目进行自查验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仁和镇仁和村、新街委、连岗村2011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计划总投资15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75万元、省级专项资金37.5万元(尚未拨付)、县级配套37.5万元。项目单位分别是仁和村、新街委、连岗村。
(一)组织领导。为推进该项目建设,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研究整治项目,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运作,抓好仁和镇仁和村、新街委、连岗村及其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要求将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相结合,同步规划,同步推进,要求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项目整合和资金打捆使用办法,力争发挥项目最大效益。要求仁和镇人民政府按照与潢川县人民政府签订的2011年度、2012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承担的目标任务,明确以镇长为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明确专门人员,切实抓好环境保护,特别是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
(二)资金管理。该项目实际共投入资金170.14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112.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7.5万元,村镇自筹20.14万元。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规定及相关验收办法等情况均在政府网站等媒体上进行了公示。仁和镇仁和村、新街委、连岗村按照村务公开规定,将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安排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张榜公布。
(三)项目实施情况。该项目于2011年10月开工建设,今年5月中旬全面竣工,5月20日投入试运行, 6月20日信阳市环境监测站进行验收监测。具体建设内容为:建设三套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收集设施(一套“水解酸化池+厌氧滤池+潜流式人工湿地”工艺,两套“厌氧消化+氧化塘”工艺,污水处理规模800吨/天。),建设垃圾池40个,配备垃圾桶50个、人工垃圾车8辆、机动垃圾车1辆。相关建设项目的征地等。项目进行了招投标,由潢川县仁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项目建成后,由各村派出专人负责运行和维护。
(四)项目成效。经现场查看,上述项目已建成的设施达到了预期环境治理效果,使农村村容村貌得到了一定改善,受益人口8797人。对随机抽取总人口数群众进行了现场问卷调查,满意度较好。
二、自查结果
(一)项目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帐制。没有发现挤占、挪用、截留、挥霍专项资金等现象。潢川县开发区红金龙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还进行了资金审计,项目资管理规范。
(二)项目实施单位能够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全部工程。
(三)项目建成后基本上实现了预期目标,解决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环境污染问题,美化了村庄的环境。
三、下步工作打算
要求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制订的运行管理措施,确保达到环境综合整治预期目标。对部分可回收利用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在转运垃圾过程中要保持密封或覆盖,避免遗撒;对村中垃圾收集池进行规范卫生保护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及时对垃圾进行清运处理;保证人工湿地、氧化塘等污水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确保长期稳定达到环境综合整治预期目标。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文章录入:环保局 责任编辑: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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