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08 16:08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4.凡区委和各单位来文,统一由综合组签收并分类、登记。对不需办理的阅件和简报等,按内容、密级分送有关领导同志和工作组阅知。对需要办理的来文,由综合组组长根据内容、密级和各组职责提出拟办意见,呈办公室领导阅批后,交相关工作组办理。
5.向领导小组呈报的公文,要根据内容和性质,认真填写统一的公文处理签。
6.公文办理完毕后,承办人应及时将公文的正式文稿 (一
式三份)、审批原件和其他有存查价值的材料,连同电子文档收
集齐全,移交综合组存档。各组需借阅文档资料的,应按要求进
行登记,并按期归还。
(三)请示报告制度
1.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需要请示的问题,应随时向各小组组长请示。组长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请示,重大事项须报主任或经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方能办理。
2.需要向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院党组请示的问题,由各组草拟书面请示报告送主任审阅,最后按主任批办的意见呈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院党组。
(四)值班制度
1.办公室设值班电话,值班人员负责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处理应急事项等。
2.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有关事项。对有关情况的处置办法:(1)对于咨询有关政策或工作事项的,不擅自答复,要做好电话记录,记下对方姓名、身份、电话号码、咨询内容,然后将电话记录转有关组办理。(2)值班期间收发文件,要认真做好收发登记。收到的文件及时转有关组办理。(3)对于紧急或重要事项,要及时向相关小组组长或办公室领导报告,按领导要求进行处置。
中共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党组
2014年3月12日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2014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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