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12 10:5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大河网讯
农民把自家的土地租给别人并自主创业后,能享受优惠政策,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可享受城镇居民待遇。为了推动当地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信阳市平桥区出台《平桥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
专家称,此举有利于实现农业规模化和现代化,可在全省推广。
个案
把自家地租出去
再去租别人的地
3月6日上午11时,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陆庙村村委会主任高师建值守在陆庙村土地流转服务站,一位老人走了进来。
“我来取经了。”来人是该村马湾村民组的冯治道,他专门来向高师建求教平桥区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
去年,冯治道和同村的刘乐,从陆庙村的邱湾村民组租赁了155亩柴山(专指只长灌木、不能种庄稼的荒山土坡等)。
“4年前我就租了20亩柴山,尝到了甜头。”冯治道说,这20亩柴山他都种上茶树。去年,20亩茶园收益有4万多元。
“即使茶叶价格不涨,按现在每亩收益2000元计算,175亩茶园一年也能收入30多万元。”冯治道正是基于此种考虑,才大胆扩大了自己的茶园,开拓茶叶事业。
为专心经营这175亩茶园,冯治道把自家的9亩柴山和5亩旱地又租给了别人,租期是35年。根据合同约定,前5年,每亩柴山年租金为40元,一年支付一次,5年后,每亩提高至80元,旱地则是每亩地年租金固定在200元。
冯治道算笔账,前5年每年转让土地经营权收益是1360元,而5年后,每年收益提高到1720元。
和冯治道一样,马湾村的王青山和妻子在家耕种10亩水稻田,其余30亩柴山和6亩旱地的35年经营权全部承包给别人。
王青山和其他农户一样,由于缺少资金、技术,很难开发自家的柴山,柴山年年荒废,除了能收点烧火用的柴草,几乎没别的价值。
“我现在把旱地和柴山包出去,不仅有收益,还有时间去搞点别的事。”王青山去年承包了一个200多亩的小水库,专业养鱼,去除管理费用和人员工资,年收入八九万元。
现象
平桥区两成农用地经营权被流转
高师建曾对他们村的土地流转的面积进行了统计,全村300多户居民,正式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的有167户,还有100多户即将达成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土地经营权有偿流转已渐成时尚。
而平桥区的其他村也一样存在这种“时尚”,而且开始的时间更早。
平桥区农业局纪委书记余志清说,该区土地经营权流转现象早在1998年就有了,那时恰赶上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开始。当时仅仅在户与户之间展开。
目前,平桥区现有农业人口60万,家庭承包经营农户14万多户,耕地面积66万亩。
截止到今年2月份,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土地已有15万亩,占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五分之一还多,其中,租赁土地在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业主有120多个。
“统计报告表明,平桥区的农村土地流转形式主要有五种,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入股。土地转让的对象主要是农户、种植大户、农业开发公司、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余志清说。
“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我们区根据柴山多的状况,引导农民将柴山经营权流转,发展特色经济,规模土地经营权流转已经试探性地开展起来了。”平桥区洋河镇负责人叶春说,现在流转的主要是柴山和附近丘陵地带,几乎没人在上面种庄稼,长年没什么收益。现在农民将柴山流转出来后,吸引有实力的大公司开发种茶树,租赁期结束后,茶山归还农民。不需要前期大规模的投资,农民就可直接获得收益,那时农民自然会富裕起来。
推手
把地租出去再创业 享受市民待遇
冯治道在流转土地经营权时,都是单独和租赁方签订合同,然后双方一起找到村委会作个见证。这样做可不可靠,他这次就是来咨询这个事的。
高师建认为,这种转让方式不太规范,容易引起纠纷,有的农民在土地经营权流转时,根本没有书面东西,一旦发生纠纷,连个依据都没有。为此,区里去年9月成立了河南闰土地权交易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和信阳市平桥区农村土地流转中心。
据余志清介绍,根据信阳市平桥区政府的要求,平桥区的乡镇也要设立相应的土地流转中心,由专人负责,当地村民如需流转土地经营权,可直接到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签约、备案等手续。
为规范和鼓励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去年9月6日,该区还出台《平桥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其中规定,连片流转面积在20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用于发展高效农业,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由区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亩50元的资金补助,作为村委会的工作经费。
同时对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可用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给予一定补偿。农民流转土地后自主创业和兴办实体,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在就业、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政策。
说法
可推进农业现代化 专家建议全省推广
河南省农科院农业经济信息研究中心主任蔡世忠说,规模化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前提,规模经营可让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其他行业,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现代化。
蔡世忠认为,土地流转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农业人口大量转移,目前,很多地方农村劳动力已经转移,给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了机遇。而事实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进得并不快,河南省还没有出台专门的实施方案,目前,只有一些地方小范围进行土地流转。
“几千年形成的生活习惯根深蒂固,土地在农民心中的位置非常重要,土地流转农民还有后顾之忧。”蔡世忠说,有些农民虽然现在不耕种土地,但他们也不愿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出去,因为他们担心自己一旦失业,生活没有保障,还可以回去种地。要想加快土地流转步伐,政府应该解决农民关心的问题,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让农民自愿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出去。
蔡世忠认为,信阳市平桥区鼓励农民土地流转,目的是解决农民土地流转后的生活问题,这种做法可考虑在全省推广,以推进全省的土地流转进展。
链接
关于土地流转的中央政策
198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当时就鼓励农民将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农民可以不同形式将耕地流转到种田大户手中。
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流转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农业部在2005年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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