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14 09:19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为深入贯彻公安部《关于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开展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的通知 》精神,平桥区明港交警大队明确工作重点,科学安排部署,落实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第四波次整治校车统一行动。
排查安全隐患。明港交警大队对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开展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三排查”,发现问题后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驾校车;排查校车行驶路线,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立即报告,提出消除建议。
维护校车通行秩序。针对校车开行时间、路线特点,有针对性部署警力,增设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加强上下学高峰交通指挥疏导,确保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通行。辖区的明港镇中山街南段学校较为集中,上下学期间校车通行难度大,大队专门派出护学岗进行维持,受到社会一致好评。
依法严查重点违法。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9月6日行动开展以来,大队已查纠各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11辆。
加强交通安全宣教。深入学校、幼儿园给校车驾驶员和学生上道路交通安全课,摆放展板,散发传单,教育引导学生乘坐正规校车。对农村中小学学生重点教育不乘坐超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等不安全车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确保自身交通安全,努力为学生创造一个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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