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10 10:53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我是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一个乡里开种子店的,每年春上平桥区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都让我们乡里卖种子的个体户交“农作物种子经营登记证”的“年检费”几百块钱,在登记证上盖个年检章,说拿执法队盖章的“农作物种子经营登记证”才能到工商所去办个体营业执照的年检。5月份听我们当地工商所里一个关系不错的人说,根据《种子法》,像我这样在下面乡里卖小包装种子的,根本不需要办理什么“农作物种子经营登记证”就可以营业,并说现在国家减轻农民负担连工商费都免了,哪还用交什么登记证年检费的?我才怀疑平桥区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乱收费乱办证。
起初我在5月底在平桥区政府网 “民生咨询栏目”留言咨询:平桥区农业局执法队让办登记证并让交年检费,是否合理?
竟然给予了如下答复:一,农作物种子经营登记证是农业部门管理农业市场的一项措施。凡是零售、代销农作物种子的都需要办理农作物种子经营登记证,以规范农资市场,放心农资下乡。二,你提出的缴纳年检费用是不存在的。春季农资市场整治是依据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2001)1458号文件,是收取农作物种子抽检、送检费用,没有收取年检费用。你所缴的是农作物抽、送检费用,而不是年检费用,请核对收款发票。如有疑义请与区农业执法大队联系,联系电话0376-3806148。
这纯粹撒谎撂屁,明明平桥区农业综合执法队的李舟大队长说的就是让交的登记证的年检费呀,现在却不敢承认了;明明我们也没有给它送检什么、执法队也没有抽任何种子样怎么就可以收费呢?后来想我一个老百姓也搞不赢当官的,也就没准备再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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