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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再出招,“剑指”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摘要]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地方反腐力度不断加大,“打虎拍蝇”成效显著,老百姓对此频频点赞。但群众对发生在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还反映强烈。 当然,群众关切的,也是省纪委关注的。 这不,省纪委常委会议近日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

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地方反腐力度不断加大,“打虎拍蝇”成效显著,老百姓对此频频点赞。但群众对发生在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还反映强烈。

当然,群众关切的,也是省纪委关注的。

这不,省纪委常委会议近日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督办工作。

而在此前,省纪委已专门部署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督办工作再次加码,目标就是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看得到、感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河南日报记者 李东红 尹海涛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翟耀


工作目标:实现查办问题线索全覆盖

按照惯例,省纪委的每一次专项治理或活动部署,都是目标明确,剑指问题,一追到底。


而此次,省纪委的目标是,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围绕反映基层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城市拆迁改造等方面的问题,对其中问题重大、情况典型、反映突出、久拖不决的线索,由省、市、县纪委分级分批予以督办。到2016年底前,在全省县级区域实现查办反映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全覆盖。


督办工作“有方向,有步骤”

方向既明,工作就要“抓铁有痕”。


按照省纪委的部署,这次行动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摸清底数台账化管理。一是要建立台账。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十八大以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逐件逐类梳理登记,分别在市、县、乡三级纪委建立台账。二是要逐级落实。省、市、县、乡四级纪委要上下联动,对问题线索起底、排查,对受理处置及案件查办情况逐级对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上级纪委要加强对下级纪委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做到口径统一、标准统一,逐级对账,逐件落实,逐案销号,坚持边起底边受理边查办,确保2015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二,分级分批开展督办工作。2015年7月开始,分级分批开展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督办工作。由省、市、县纪委分别从问题线索台账中,分级分批筛选出典型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每批查处时间原则上为3个月;每批督办问题线索数量由各级纪委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纪委第一批问题线索台账于8月10日前报省纪委审核,以后线索台帐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省纪委审核,省纪委每批对每个省辖市、直管县(市)督办3至5件典型问题线索。每个批次结束后,各级纪委要向上级纪委报告督办工作情况。


第三,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督办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明确一名副书记牵头负责此项工作,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具体督办工作,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纪检监察室根据职责抓好工作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做好本级督办工作的基础上,要定期了解情况,把握工作进度,指导下级机关开展工作,对情况复杂、调查进展缓慢、查办阻力大的,及时组织力量直接查办,对督办工作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省纪委:加大力度,从严督办

对于此次督办工作,省纪委提出要求——


首先,要提高认识。县(市、区)纪委要把查办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来抓,定期排查线索,加大查处力度。省、市纪委要把督办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大督查和通报力度。实行督办工作季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督办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群、教育一片的效果。


其次,要注重统筹。要将督办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示范点建设、“三查三保”活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市县巡察、涉农资金及涉医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重点突破、有序推进。要完善机制,理顺关系,发挥组织协调优势,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另外,要严守纪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每一批次督办问题线索的数量,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严格依纪依规开展督办工作,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尤其要注意把握量纪平衡,力戒畸轻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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