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10 11:21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为进一步做好“老字号”品牌的保护与促进工作,县商务局认真做好第四批“河南老字号”认定工作。此次“河南老字号”认定条件包括: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申报企业品牌应创立于1966年(含)以前;传承独特产品、技艺或服务;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具有良好信誉,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企业要由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县商务局应积极引导并推荐我县符合条件企业参加申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指导其填写“河南老字号”申请报表,提供相关材料。同时,加大对“老字号”的宣传力度,发展潜力大的“老字号”企业,并通过保护和促进,发挥“老字号”对行业的榜样示范作用,使其在社会发展中创造更多经济、社会、文化价值。目前,詹氏蜜蜂园、锦绣商城迎宾馆等2家企业正在申报中。(县商务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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