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01 12:38 我要投稿
一是明确范围。奖励以贫困户为主,同时把非贫困户也纳入奖励范围,形成公平的竞争机制。
二是创新方式。各村明确1-2家现有的超市作为“爱心超市”,乡政府统一为其制作标识牌。各村负责与超市签订协议,并负责对超市日常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超市商品质量达标,有序规范运营。
三是统一标准。由乡政府统一印制不同面额的积分券,制定统一的奖励标准,各帮扶责任人根据奖励标准对所帮扶户给予一定的积分券奖励,1积分可等价兑换1元物品,超市经营主每月底可凭积分券到村委会结算。
四是整合资金。各村充分发挥帮扶单位、帮扶队员、成功人士和社会贤达的作用,大力整合扶贫资金,用于补充“爱心超市”运行经费。
通过实施“爱心超市”,进一步加强了社会资源助推脱贫攻坚的合力,并做到了“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建立了“爱心、奉献、文明、美德”的正向奖励机制,进一步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性、主动性。
(伏山乡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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