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09 16:57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你们好!
我是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林业局的一名职工也是一名普通的林政执法人员,经过多位同事的鼓励,在此反映一下我们浉河区林业局林业执法人员的一些困难和现状!
我国行政法、行政处罚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单位所需经费都有明确规定:“行政执法单位所需经费一律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所有收费、罚没收入要全额上缴财政,不得作为经费来源”、“严格实行收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但是我们这些林业执法人员还是自劳自食的工作着!试问这样能公平执法,执好法吗?我们现在是执法为了创收,创收为了生存。挣不到钱就发不下来工资所以我们现在只能去鼓励那些违法者去违法把我们大好的山林和林木滥砍滥伐!导致马上就到了无树可砍的地步了!以前青翠的山林现在都变成了荒山荒地!我们这些林业执法人员本来是为了保护山林而工作的但是现在却成了“帮凶”。帮助那些违法者成了他们的保护伞!我们看着那些国家法律法规明令静砍伐的林木被砍伐!我们心里也不好受!试想一下照这样下去过若干年后我们的青山会变成什么样!但是我们也是为了生存啊!挣不到钱我们就没有工资更不用说每月还要上交不低的任务去养活那些在局里上班的人!到现在为止我们2009年11月份的工资还没发!我们都是些普通的职工我们也要养家糊口啊!不像那些领导动动嘴就有钱了!动动嘴就能让你处理的违法案件不了了之!
一手执法、一手创收,执法为了创收,创收为了生存。这一句话就说明了我们现在的现状!这也无可避免的导致了我们执法人员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力度大打折扣!这种“违法者养活执法者”的运转模式,也导致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以罚代法等“三乱”现象的发生。
在2009年新华社报道的安徽省林业执法和木材检查站出现的《岂能靠违法者养活执法者》一事中的现象就和我们浉河区林业执法人员一模一样!领导也可以看一下,很好找的,就在百度上收索“违法者养活执法者”就可以找到!
我们也很纳闷,河南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政策说的很好,4月10日县市机构改革完成,又是分类改革,有是三定岗位、、、、、咋到底下就执行不下去了呢?领导都在想些什么?执法为了养活自己?试问我们把林子管理好了,没有人违法了我们吃什么,我们大部分都是退伍军人,不在乎吃苦受累受气,可是我们也有家庭也需要生活,就算自己不吃家里也需要吃饭啊?我们现在除了2008年底才开始买的医疗保险外剩下的什么都没有,一问领导一句话:没钱!等单子一下来傻眼了,一个分队10个人左右本来要交养老保险本身20万左右,结果光滞纳金就得30万。局领导一句话自己单位想办法解决,请问我们是做生意的吗?除了罚款我们能怎么做?如果没有人违法我们还能怎么办?弄来弄去还得去罚款,而且得想办法去罚款,如果没有违法现象发生那只有等死。。。。。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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