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马献钊同志带领省院检查组一行到
信阳市
浉河区法院检查
社会法庭工作。检查组在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玉明、政治处副主任金波全程陪同下先后抽查了游河镇社会法庭、吴家店镇社会法庭等5个社会法庭。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与社会法庭所在地的党委、政府领导及常驻社会法庭法官进行座谈,详细询问了社会法庭工作开展情况、收结案情况、社会效果、当地党委政府对社会法庭的指导和支持措施,以及社会法官的待遇情况,并征询他们对社会法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辛苦在调解岗位的社会法官给予了慰问和鼓励,并对社会法庭工作遇到的瓶颈提出建议和对策。
马献钊副主任对浉河区的社会法庭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法院主导”的原则,工作开展扎实、指导有力、办案规范,有效化解了当地的矛盾纠纷,实现法院收案和涉诉信访案件双下降,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应提出了表扬。
最后马献钊副主任对今后社会法庭工作提出来了几点建议:一是继续做好升级改造工作。对省院实施的特色和示范社会法庭升级改造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对未列入升级改造的社会法庭要保持其稳定继续开展工作。二是做好社会法官待遇保障工作和选任工作。在社会法官待遇上一方面法院参照人民陪审员模式对社会法官实施补贴,另一方面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在社会法官选任上争取把在当地威望高、热心公益的人士选到社会法官队伍当中。三是要积极向政法委汇报社会法庭工作,争取把其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上来。(李诗胜 通讯员 许浩 杨瑛)
作者:李诗胜 许浩 杨瑛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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