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14 15:03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粮补”资金严重流失 财政局被指“不作为”
浉河区东双河镇某村民2010年征地协议及至今仍在领取的“粮补”本
浉河区吴家店镇某村民2009年征地协议及至今仍在领取的“粮补”本
编者按:2003年10月28日,国务院召开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决定,从2004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粮食直补。然而,在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这一惠民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却偏离了正常轨道,导致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白白流失。
中国商报河南讯(记者苏辉 薛玉东)近日,中国商报记者接到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部分群众反映:在浉河区境内,很多耕地早已变为楼房,不再耕种,但是“粮补”资金却一直在违规发放,而有些群众自发改良的旱地或退耕还林后复耕的土地却一直申请不到“粮补” 。
耕地被征多年 “粮补”仍在领取
中国商报记者历时一周,走访了浉河区多个乡镇,调查该区违规发放“粮补”的真实情况。
浉河区吴家店镇,位于聂寨村与吴店村结合部的“锦春园”社区,该社区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其中征占的多为村民的基本农田。记者从聂寨村叶姓和崔姓群众家里,亲眼目睹了2009年该镇政府征地协议及2013年群众仍在领取的“粮补”资金“一折通”本。
浉河区游河乡的“三官村”新型社区一期规划占地500亩,所占土地之前基本都是农耕地。在该村采访时,一位孙姓村民告诉记者:“我们的土地已被征用3年,部分土地一直荒芜着也不让耕种,但粮食补贴却一直还在发放。”该村民随后向记者出示了其土地征用协议和土地征用后几年内的“粮补”发放与领取记录。
浉河区东双河镇兴建的“双和佳苑”新型农村社区,规划总面积600亩。一位住在双河村桥头组的高姓群众告诉记者:“2010年,政府与我们签订了征地和生活安置补偿费协议,我们村的大部分土地都被开发成了商品房,这些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早已不种庄稼了,但还在拿着国家粮食补贴,这不是在欺骗国家吗?”而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群众反映,他的2009年退耕还林又复耕的土地一直没有申请到粮食补贴资金,令他气愤的是:不种地的却拿着国家粮食直补资金,种地的反倒没有。
在随后的采访中,记者发现浉河区十三里桥乡、金牛山产业集聚区等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此类现象,并且每个乡镇应当核减掉而仍在发放“粮补”资金的亩数都在千亩之上。
财政所的“无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河南省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兑现实施方案》)第三条明确规定:“农户的补贴面积以上年审核定的补贴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减退耕还林、基本建设和国家合法征占等不种植粮食的面积后核定。”在信阳市浉河区,为何这一规定却成了一纸空文?
在游河乡财政所,记者表明来意后,该乡财政所阚所长告诉记者:“ 2012年,我们已经把被核减掉的1000多亩土地数上报到区财政局,但是现在也没有批下来,我们也没有办法啊。这么多年没有核减主要是因为征地手续未批,所以被征用的土地粮补仍在继续发放。”记者后来查看该乡粮食直补清册时发现,从2007年以后,粮食直补并没有登记造册,这6年来也从未核减过一次,仍然在继续按照原直补面积进行发放。
游河乡如此,那么其他乡镇是什么情况?
记者电话联系到东双河镇财政所余所长,当记者问及该镇粮食直补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时,余所长立刻挂断了记者的电话,随后无论记者如何拨打都无法接通。后来,在东双河镇主管宣传的许委员安排下,记者见到了余所长,他给记者的答复是:“你所了解的问题我没法向你们解释,也解释不清楚,你们还是去局里了解情况吧!”
吴家店镇财政所长高所长称,自己到这上班不久,对于记者所了解的情况并不清楚。
记者随后又电话联系了其他乡镇的财政所长,得到的回复基本和东双河镇情况类似。
财政局的“推诿”
集粮食直补操作、运行、监管于一身的浉河区财政局是否对此进行监管?对于群众所说的财政局借粮食直补名义套取国家资金,致使国家资金流失,浉河区财政局又是作何解释呢?
在浉河区财政局,该局办公室刘主任告诉记者:“你们反映的情况我们会马上调查此事,尽快给答复”。一个星期后,记者电话联系刘主任时,他却这样回答:“我们还没调查清楚,需要再等一段时间,等什么时候调查清楚了,再接受你们的采访。”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再次来到浉河区财政局,见到了一龚姓副书记,他告诉记者:“我也是刚调过来不久,对相关业务不熟悉,你去其他科室了解情况吧!”记者给浉河区财政局李局长打电话,请李局长给予采访协助,李局长表示会很快让办公室给记者联系说明情况,但却一直无人联系记者。
最后,在历尽数番周折之后总算见到了李局长,然而还没等记者介绍完情况,李局长就打断记者说:“我们地方有规定,你们采访必须出示我们区宣传部的介绍信,然后才能接受你们的采访。”
在浉河区宣传部,负责外宣的刘副部长告诉记者:“针对你们所要采访的内容,会尽快让他们给你们出示文字材料说明。”但截止到发稿时,记者始终没有见到浉河区委宣传部及财政局任何文字说明材料。
在采访中,当地一不愿具名的政府官员告诉记者说,之所以出现农民没了土地,仍能领取粮食补贴的怪现象,原因有二:一是当地政府在没有取得“土地批文”的情况下就提前违规征地,由于征地手续没下来,当地财政局不能核减粮食直补;二是土地被征用前,当地政府为了安抚失地农民的情绪,便于顺利拿地,把粮食直补作为一种额外福利和条件,答应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后仍能领取粮食补贴,所以当地被征用后,政府为了实现当初的承诺,而有意不核减应该核减已被征用土地的粮食补贴。但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和原因,当地财政部门都应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对国家每一分粮食补贴的发放是否合法。说明当地财政部门监管不力,有不作为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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