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01 11:07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信阳市浉河区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申请报名通知
浉河区城市居民:
按照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现就我区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申请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报名时间:
2011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13日
二、报名地点:
申请人户籍所在居委会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经济适用房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辖区城区(不含双井办事处)非农业户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收入不得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不高于880元);
(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7平方米;
(4)未享受过福利分房,集资建房或购买过商品用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7平方米的除外)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二)申请廉租房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浉河区中心城区(不含双井办事处)非农业常住户口;
(2)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50元;
(3)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8平方米。
特此通知
浉河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5日
关键词:经济适用房
网站声明:法律快车网刊载各类法律性内容是以学习交流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内容,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将问题与链接反馈给我们,核实后会尽快给予处理。 >> 联系我们
《信阳市浉河区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申请条件》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xinyang.yuduxx.com/shihe/91665.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