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24 11:2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本期的《文明交通在行动》专栏,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什么是危险驾驶罪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县交警大队整治危险驾驶罪的的具体做法。
日前,民警在胡族铺镇对一辆中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11人,实载21人。经查,驾驶人吴某准驾车型为C1,却驾驶中型普通客车。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补充规定和试行的立案标准,吴某涉嫌危险驾驶及准驾不符等违法行为,受到了处罚。
在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将第一百三十三条修改为: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给予拘役、罚金等处罚: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据交警部门介绍,危险驾驶罪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相对于交通肇事罪而言,它是一种行为犯罪。不是必须造成损害后果才构成犯罪,而是只要具有法定违法行为就构成犯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危险驾驶罪,今年的刑法修正案(九)对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进行了扩展和延伸,将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校车、营运客车和危化品车辆相关违法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范畴。
县交警大队严格落实刑法修正案(九)的各项规定,不定时组织警力深入重点企业及辖区旅游客运、学校、危化品运输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押运员进行“面对面”的宣传交流活动。重点宣讲客车、校车超速、超员的危害性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及公共安全等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教育从业人员从自身做起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另一方面,组织警力加强对辖区道路重点车,重点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加大对客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监管。通过多措并举,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
《《文明交通在行动》解读---危险驾驶罪》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xinyang.yuduxx.com/gushi/339199.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