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22 11:2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本期的《文明交通在行动》专栏,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什么是交通肇事罪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县交警大队在侦破、处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采取的具体措施。
日前,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339省道我县武庙集镇余楼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男子被撞身亡,肇事车辆已无踪影。交警大队迅速出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堪查,确定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随后,县交警大队会同武庙集镇派出所开展了摸排走访和调取事发路段监控等一系列的侦察行动,很快锁定一辆红色力之星三轮摩托车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多方取证,终于将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叶某抓获归案。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刘中华说,这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不仅使那些想逃避法律制裁的违法嫌疑人受到应有的严惩,同时也有效地疏导和消除了因交通事故逃逸而引发的各类涉稳事件的发生,增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据了解,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近年来我县每年交通肇事案件多达几十起,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案件十多起。为了提高交通肇事逃逸侦破率,县交警大队大力宣传交通肇事逃逸的危害,并采取加强道路交通巡逻,以及在全县重要交通要道上安装视频监控等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法,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平安畅通。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刘中华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力度,同时对破获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从面在全县营造强大的打击交通肇事逃案件的舆论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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