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14 14:28 我要投稿
春节将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为规范全镇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稳定,依照《固始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固安委办﹝2017﹞2号)由陈淋子镇政府牵头,史河湾发展改革试验区公安分局、安监分局、陈淋子镇安全监管中心等部门相互配合,于1月16日、17日对陈淋子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进行排查。
此次排查主要针对无证经营(零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打击,对其所经营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对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点进行规范。此次排查规范了烟花爆竹市场的经营秩序,有效提高了广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为春节期间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了有力保障,也有效的维护了春节期间陈淋子镇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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