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3 09:12 我要投稿
依据《固始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针对陈淋子镇“山多林密”、史河湾产业集聚区企业多以木材加工为主,燃放孔明灯极易导致火灾这一现状。按照史河湾区、陈淋子镇安排部署,史河湾安监分局于2月9日、10日对辖区内市场商贩销售“孔明灯”的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活动中,安全监管人员首先对镇区进行了走访摸排,发现销售“孔明灯”多为路边摊,同时经营人法制观念淡薄、对“孔明灯”燃放危害认识不足。为此,安全监管人员以“孔明灯”燃放后引发的事故案例为引导对经营人及周边购买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提升其对“孔明灯”危险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并责令经营人立即停止销售;对拒不执行的,依法进行收缴。
(史河湾试验区安监分局 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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