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10 09:34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按照《河南省粮食局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豫粮办﹝2015﹞87号)要求,近日,罗山县粮食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储粮化学药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整治。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高于一切的“红线”意识,强化管理,确保全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组织全县粮食储存企业学习《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使粮食储存企业明确储粮药剂管理和使用要求。三是严格储粮化学药剂账实管理。对储粮化学药剂要求专人负责,实行台账管理,做到领药有凭证,使用有记录,确保账实相符,防止药品遗失。四是严格药品领用程序。用药储粮企业必须向县局主管股室申报,主管股室签署意见后方可到药库领药,做到储粮企业化学药品零库存。五是加强储粮化学药品药渣管理。要求粮食储存企业熏蒸完毕后,在有关人员监督下,将药渣在指定地点进行深埋处理,彻底消除药品残留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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