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03 13:0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中新网信阳11月25日电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罗山县境内产生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确保非农建设项目“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信阳市罗山县国土资源局出台了《罗山县国土资源局占补平衡管理办法》。
细化分类,因类施策。县域内城市(或乡镇)批次建设用地补充耕地责任单位是县级人民政府、单独选址建设项目补充耕地责任单位是建设用地单位;易地补充耕地责任单位是县域外购买补充耕地指标的批次建设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单位(统称为“购买方”);使用补充耕地指标,均从由“出售方”县级财政部门投资形成的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库指标中划转解决。
明确主体,规范程序。《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合同或协议》由补充耕地指标购买方政府与出售方政府签订,或者由购买方国土资源部门与出售方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县域外易地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耕地开垦费支付,采取购买方财政部门银行专户对出售方财政部门银行专户银行转账方式。
严格审批,先批后售。市内或跨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依据市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具体等级详细指导价,在市内报请县政府、市外报请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县国土资源部门具体承办易地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组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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